科技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0-11-18浏览次数:13

 
  金秋十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首都北京胜利召开。十七大是中国历史发展和改革开放关键阶段的重要会议,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学技术处全体工作人员在会议闭幕后,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并化精神为动力,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士气将十七大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提高科研管理质量。以下是我处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思想汇报。
  一、全面、准确学习十七大报告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上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重要报告,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鲜明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并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新进展,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报告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功绩和历史地位,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完全正确,成绩和功效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思潮作出的明确的响亮的回答,更加鲜明地举起了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旗帜,显示出我们党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的领导核心作用。
  同时报告还明确提出了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党的建设必须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的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的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就明确地全面地回答了党的建设的关键、内容、方法、目的等重大问题,正确解决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建设怎样的执政党、如何建设党的问题。为党的建设和党的自身发展指明了方向。
  整篇报告旗帜鲜明,立意高远,是新时期共产党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是引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体现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体现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二、学习十七大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1、抓好自身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科技处是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为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首先必须自己先学一步,领会精神,把握实质,统一思想认识,能够自觉地把十七大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我处共有12名正式党员,人数占全处的60%,分布在处内各办公室,老中青结合,年龄结构合理,既有处领导也有管理骨干,是一支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队伍。由于我处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只能要求各位党员同志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十七大精神,通过传阅相关十七大读物和工作上的联系来相互交流对十七大精神的深切体会。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服务,为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学校为庆祝十七大顺利召开,举办了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为主题的“党旗更鲜艳”歌咏比赛,我处全体党员和非党员同志在繁重的工作之余,抽出宝贵的时间积极参加合唱队的每次排练,在整个排练过程中,大家精神饱满,满怀激情,每一句歌词都发自肺腑,从内心表达出对党、对祖国的热爱、忠诚。尽管最后的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我们均认为此次活动非常有意义,不仅为大家提供了一次学习、教育的机会,而且还培养了集体主义观念,“歌颂党、歌颂祖国”才是我们合唱的真正目的和宗旨。
  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十七大报告,认真领会十七大精神,科技处全体工作人员将理论联系实际,以各种有效的形式,与落实学校科研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努力促进科研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科学技术处
                                                        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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