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1-18浏览次数:249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现将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鹿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科发党字[2009]6号)予以转发。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