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0浏览次数:16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内激励、帮扶机制,真正把党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在2014年春节前夕,从我校党费中拿出专项资金,开展“送温暖——关爱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的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教工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党员。主要慰问条件如下: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生活困难;

  2.党员赡养老人、抚养子女负担重,造成生活困难;

  3.党员本人家庭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

  二、程序和时间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基层党组织审核。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组织填写《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生活困难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3.校党委审批。校党委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将慰问金发至各基层党组织。

  4.走访慰问。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兼顾党员感受。要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活动收到实效。

  2.补助对象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使补有所需。确保慰问金在春节前发放到生活困难党员手中,把关怀和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3.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生活困难党员传达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精神,鼓励他们积极克服困难,引导他们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我校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的事业中来。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17日


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doc
生活困难党员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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