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保管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1浏览次数:585

各单位:

  近日,中组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重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必须全部集中管理,并将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2015年1月,学校已经发出集中保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现就我校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 集中保管的人员范围

  我校全体正、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集中管理的证件种类

  集中管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其他因私出国(境)证件。

  三、集中管理的具体要求

  1、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处级领导干部,请于2015年5月5日前将本人证件原件交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集中保管。

  2、新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将本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原件交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集中保管。

  3、实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审批制度。凡因私出国(境)需领用相关证件的,由本人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审批表》(见附件,可在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经审批同意后领取,并在回国(境)10日内交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集中保管。

  中央明确要求,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各单位要重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全校处级干部要主动配合,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1日


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因私出国证件领用审批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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